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检法〔
2012〕128号)、丹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及《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丹检综〔2012〕53号)的要求,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累计数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总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辽宁局和丹东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着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为保障公众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对丹东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使网站结构更加合理、科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辽宁局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能及时为公开权利人提供相关必要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度,丹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其中主要类别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条(丹东地方台播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除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报检大厅的宣传栏、LED屏、触摸屏、丹东地方媒体等方式对外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务公开信息上报情况
本单位全年共上报88篇,信息报送由专人负责。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0次。
六、回应解读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为丹东市政协及人大各1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九、推行办事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丹东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办公公开工作。
十、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丹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相对单一。
十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