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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湾检验检疫科请示、报告制度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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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平湾检验检疫科工作人员在严格执法过程当中,如遇到货证不符、逃检、漏检、夹带等违规问题必须向科长请示、汇报,共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不得擅自处理。

  二、科长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情况,必须如实汇报。

  三、检验检疫工作无小事。要做到经常请示经常汇报,要逐级请示汇报。

  四、科长不能处理的必须向主管局长请示

  五、科长要不定期向主管局长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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