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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湾检验检疫科疫病疫情监测工作制度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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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传染病防治法》《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高度重视,把病疫情监测工作做为常规工作抓好。

  三、制定口岸辖区疫病疫情监测调查方案,每年按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四、通过开展病疫情监测,摸清动植物疫情及外来有害生物和媒介生物分布动态,掌握动植物疫情及外来有害生物和媒介生物发生、流行规律,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五、开展动植物疫情及外来有害生物和媒介生物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掌握监测技术方法。

  六、积极配合主管科室动植检科、卫检科开展动植物疫情及外来有害生物和媒介生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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