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十不准”和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及“八项规定”,按照我局党风行风廉正建设总体要求,做好党风行风廉正建设。
一、不参加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在外执行检验检
疫任务时吃工作餐。
二、工作中依法行政,不检人情货,不搞权钱交易,不准吃、拿、卡、要、报、借。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像的礼品。
三、外出检疫实施双岗工作制,双人收费,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多收、不少收,实行收费公开。
四、完成检验检疫后及时返回,不准在外逗留。
五、随时接待外贸公司的咨询和投诉,虚心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投诉电话:227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