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备品除设专人负责管理外,全科人员都要爱护公共财产使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外借的物备品,必须报请主任同意,书面履行借用手续,物备品管理人签字,并负责及时收回。
四、到使用年限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及时填写报废申请表,报局领导批准后及时销帐。
五、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丢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