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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验检疫局检务窗口管理制度
(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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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验检疫局检务窗口管理制度

 

为提升检验检疫职工文明素养,强化检务科内部环境管理,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树立检验检疫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辽宁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检务科工作实际,特制定报检大厅管理制度。

一、着装规定:

1.工作时间必须按照着装规定穿着检验检疫制服。

2.参加全局范围内会议和全局性集体活动时,必须按照着装规定穿着检验检疫制服。

3.穿着检验检疫制服应统一规范。

1)穿着检验检疫制服要按规定佩带检验检疫标志。

2)检验检疫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检验检疫制服不得混穿,肩章不能换用或混用。

3)在报检单大厅办公区域内不得穿着夹克式工作服。

4)在室内工作可以不戴帽子。

5)检验检疫制服应干净整洁,不脏不破。

6)穿着制服时,均应穿深色(主要指黑色)皮鞋或网式不露趾尖的凉鞋,不准穿拖式凉鞋、拖鞋,不准穿浅色或花色皮鞋或网式凉鞋。

二、仪表规定:

1.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尊敬他人,文明热情。

2.男同志不准留长发、大鬓角,不准蓄须,不准将头发染成彩色。

3.女同志不得化浓装,不准染指甲,不准将头发染成彩色,不准戴耳环、手镯等饰物。

三、举止规定:

1.在公众场合要表现得体的手姿、端庄的立姿、优雅的坐姿和稳重的行姿。

2.穿着检验检疫制服外出工作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搭肩、挽肩、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

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大连市民文明公约》。

5.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1.所有职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保持地面无污物,桌面无灰尘,不存在脏、乱死角。

2.室内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字画。

3.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桌面不准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办公设备保持整洁。

4.报检大厅应提供便利服务设施。

5.报检大厅应在醒目位置设投诉箱。

6.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7.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杜绝安全隐患,按辽宁局《关于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的规定》要求,整个办公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室除外)

五、工作纪律规定:

1.严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在公务场合,使用标准、规范的普通话,态度和气、用语文明,严格按《职工文明手册》规范言行,确保工作运转有序、顺畅快捷。

2.严守岗位职责和作息时间,禁止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办私事,禁止在上班时间睡觉、吃零食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办公时应坐姿端正,表情自然。

严格遵守“八严禁”和“十不准”中的相关规定

(一)八严禁: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

2.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3.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

4.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

5.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

6.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

7.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8.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

(二)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提高、降低检验检疫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准违规抽取和处理工作对象的检验检疫样品。

3.不准伪造检验检疫结果和违规使用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和封识。

4.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5.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6.不准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活动。

7.不准向工作对象借款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8.不准占用或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及电脑等设备。

9.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的产品。

10.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六、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非工作人员随便进出办公区域,因工作事宜需到办公室办理的,必须持本人的报检员证。

2.办公人员的文件柜、抽屉、印章、证书等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物品不得随处乱放,离开时需收起。

3.下班离开时关闭自己的电脑、打印机及其他相关办公设备,应确保所有设备成功关闭后方可离开。

4.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要关窗、闭灯、关闭电水壶等电器电源、锁好房门。电水壶电源每科应落实专人管理。

5.所有员工应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无故损毁。各科应保证办公设备的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报修。办公室的办公设备不得擅自、随意搬离办公室。

七、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1、每天上班前开启大屏幕控制电脑和传单机。

2、每天下班后关闭大屏幕控制电脑和传单机。

3、大屏幕电源和传单机每天的开启和关闭由值班人员负责。

4、大厅服务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报告主管领导。

大屏幕、传单机和电脑出现故障,应与信息中心计算机和有关部门联系维修。

以上规定将纳入绩效考核标准,有违反规定者将进行相应扣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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